?湘建價市〔2025〕17號
各市州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造價站),城鄉建設事務中心,郴州市建設工程服務中心(市建設工程造價站),邵陽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和造價站,各有關單位:
根據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2020〈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及〈湖南省建設工程消耗量標準〉的通知》(湘建價〔2020〕56號)和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7部門《關于切實保障環衛行業職工合法權益的實施意見》(湘建城〔2023〕164號)有關規定,現就湖南省環境衛生作業項目人工費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環境衛生作業項目人工費按人工費指數調整,與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湖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同步執行。
人工費指數=環境衛生作業項目當期執行的湖南省最低工資標準中最低檔次工資÷1700元/月
其中:1700元/月為基期湖南省最低工資標準最低檔次工資
二、人工調整指數適用于項目發承包及實施階段,與《湖南省環境衛生作業消耗量標準》配套使用。
三、已發出招標文件或已簽訂合同的環境衛生作業項目仍按原招標文件的規定或合同約定執行,合同約定不明確的,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
四、本通知執行過程中如有疑問,請與我站聯系,聯系電話:0731-85584341。
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2025年5月12日
